四川省紀委監委:1人被查 1人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4月14日電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雙開”。
如下:
內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何俊主動投案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內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何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內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何俊簡歷
何俊,男,漢族,1975年6月生,四川內江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12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部隊服役;
1996年12月至2009年8月,先后在內江市市中區凌家鎮中心校、凌家鎮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工作;
2009年8月至2016年11月,歷任內江市市中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樂賢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樂賢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6年11月至2024年4月,歷任內江市國土資源局中區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內江市不動產登記局中區分局局長,內江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4月至今,歷任內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主任。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原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唐曉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涼山州委批準,涼山州紀委監委對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原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唐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曉春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知法犯法,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任職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任職、債務化解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唐曉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唐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涼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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