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貸款領域又一“國補”落地
以“真金白銀”助力居民更好消費

消費貸款領域又一“國補”日前落地。在國新辦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廖岷表示,對居民個人消費貸款和消費領域的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實施貼息政策,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實施。
8月12日,《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同步印發,前者明確貼息對象為居民使用的相關貸款經辦機構個人消費貸款中實際用于消費的部分,包括單筆5萬元以下日常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游、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消費,后者明確貼息對象是向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的銀行貸款,聚焦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游、體育等8類主要消費服務領域。兩項政策貼息比例均為1個百分點,政策實施期為一年。
“這兩項政策到期后,我們還會開展效果評估,研究視情延長政策的期限,或擴大支持范圍,和調整貸款經辦機構的范圍。”廖岷表示,兩項政策不設繁瑣的門檻、不搞復雜的操作,力求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和經營主體經營所需,“貼息測算和申請等工作主要由貸款經辦機構完成,這樣能最大程度地便利借款人。”
對于兩項貼息政策的申請條件,財政部金融司司長于紅介紹,居民享受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條件的核心是要有真實的消費行為,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條件的核心是要將貸款資金用于經營活動。
具體來看,對于單筆5萬元以下的消費,按照實際金額計算貼息,多筆疊加以后,居民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以享受貼息1000元;對于單筆5萬元以上的消費,以5萬元為上限來計算貼息,也可以多筆疊加,加上小額消費的貼息后,居民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享受貼息3000元。“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是消費者合理的借貸需求和真實的消費行為,如果借款人使用個人消費貸款用于一些非消費領域,或是其他違規套利行為,這不屬于政策的支持范圍,將無法取得貼息資金。”于紅說。
對于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的條件,于紅尤其提到,上述經營主體貸款資金必須合規用于正常的經營活動,例如拓展空間、優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業態、人員培訓、產品研發等,“重點是要改善消費基礎設施、提升服務供給能力,不能用于投資理財和套利活動”。
與以往直接財政補貼相比,此次兩項貼息政策的特點是和金融政策協同發力,發揮公共資金的引導作用。廖岷舉例說,如果按照1%的貼息比例,意味著1元的貼息資金,有可能帶動100元的貸款資金用于居民消費,或是消費領域服務業的供給。
“此次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為相關的經營主體提供了‘真金白銀’的支持,是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同一現場,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負責人王波介紹了商務部作為服務消費工作牽頭部門如何推動政策實施。
在強化貸款貼息政策審核把關方面,王波介紹,商務部將督促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認真審核經辦銀行省行報送的相關材料,審核貸款是否符合支持范圍和貼息條件,及時將審核結果反饋省級財政、金融監管部門,讓政策紅利切實惠及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
在做好政策實施效果跟蹤問效方面,商務部將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定期實地走訪、行業座談等方式,梳理經營主體在貸款申請、貼息審核、貼息撥付等環節的訴求和建議,持續優化完善相關工作。“同時,我們還將與各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解決政策落地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進一步提升政策實施成效。”王波說。(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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