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賠償金如何“專款專用”?四川率先引入公證提存機制

公益訴訟勝訴后,賠償金如何實現真正“專款專用”?每一分錢怎樣精準流向權益受損害的消費者?如何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贏得公眾信任?8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證處(以下簡稱“律政公證處”)與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 “省消委會”)簽署《公證提存合作框架協議》,這是四川率先將公證提存機制引入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領域。通過“司法公證 + 公益維權”的協同模式,賠償金存放管理難題有望得以解決。
公益訴訟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其中,民事公益訴訟,是指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近年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數量增多,賠償金如何規范管理、公開透明地用于消費者成為“痛點”。“我們牽頭制定了《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辦法》,并探索將公證提存機制深度融入賠償金管理全流程,以確保賠償金管理更規范、使用更透明。”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協議約定,雙方將圍繞三大核心領域開展合作: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公證事務方面,律政公證處將為公益訴訟證據(如侵權事實、消費記錄)提供保全公證;在賠償金管理公證事務方面,律政公證處設立專屬提存賬戶,代省消委會接收、保管賠償金,并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執行收取、劃轉、支出流程;在公益性消費維權活動服務方面,律政公證處將為受害消費者集中救助、公益物資贈送等活動提供現場監督公證,并聯合省消委會開展消費維權普法宣傳,普及公證在權益保護中的作用。
接下來,律政公證處將專門設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專用賬戶,嚴格執行“一案一戶、獨立核算”制度,清晰界定每筆資金的來源脈絡與用途邊界;建立快速響應通道,在合規前提下最大限度壓縮賠付周期,讓受損消費者盡早感受到法治溫暖。(川觀新聞記者 范芮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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